第四十四章 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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镛先生。
“灵哥哥,我们不是去佳艺电视台报道的吗?怎么来明报了。”魏秋华好奇地询问。
“时间还早,佳艺我们是要去的,但先去明报收钱先,顺便把我新写的小说交给明报。”
出身贫寒的魏秋华被明报总部办公室蓬荜生辉的装修给惊呆,以后要是能在这豪华地办公室上班就好了。
虽然知道灵哥哥写小说赚钱了,跟明报老板金镛关系不错,但她想不到梁锦灵第一次公开带着她到明报见金镛的,那可是香港四大才子啊,难道灵哥哥在心理她才是最重要的,想到这里魏秋华甜蜜地把脑袋投进梁锦灵的怀里。
在金镛的秘书带领下,梁锦灵搂着魏秋华走进金镛豪华办公室。
“哈哈,灵仔,好久不见啦,听说你最近很红喔,怎么样你的新小说写好没有,我们明报还等连载呢,你放心这次的报酬我们按照上次那样分成。”金镛看到梁锦灵这个大金主,连忙从沙发上站起来迎接。
明报靠连载寻秦记,报纸销量从50万份上升到100多万份,严重威胁了东方日报的龙头地位,明报卖广告都赚了一千多万,销量大增,让明报的股票也跟在上涨2个点,金镛又多了一两千万身家。
“查生,过奖了,我现在不是来了吗?你看这就是我新写的小说。”梁锦灵把新抄袭的小说仙侠小说递给金镛。
“诛仙?”金镛一看书名就被吸引住了。
诛仙这部后世誉为“后金镛武侠圣经”跟小兵传奇、飘渺之旅并称的三大网络小说开山始祖。诛仙在一个玄幻的世界里勾勒讲述的是一个少年惨遭家门不幸,为异人所救并随异人习得一身上天入地的能力。少年经历磨难险阻、征服上古神兽、异禽、历游各种奇异之地,与不食人间烟火的奇女子演绎动人、凄美爱情的故事。而书中张小凡和陆雪琪、碧瑶之间凄美动人的感情纠纷,让无数女书迷看得动人流泪。
作为仙侠小说开山始祖,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原本梁锦灵还想榨干武侠小说的剩余价值的,但他对黄小易得大唐双龙传、翻云覆雨那些多线猪脚不感兴趣,戊小戟的《武林传奇》、《江湖传奇》、《神州传奇》、《奇侠传奇》、《黑鹰传奇》、《黑豹传奇》、《隐侠传奇》、《神女传奇》、《杜鹃传奇》和《刀客传奇》等系列不错的。
当年讲古佬郑达靠讲戊戟的小说可是把金镛、古小龙那些武侠小说给讲得踢出了大陆。如果不是港台电视台、电影公司把金镛、古小龙的小说搬到荧幕上去。估计后世没人知道金镛是谁。
但可惜戊小戟的小说侠气有余,但美女不多,不是梁锦灵的菜。至于什么明朝那些事儿、品三国,我去,那些是文化人才看的,大众平民谁看这无聊的小说。
天行健、昆仑后金镛武侠小说,梁锦灵没看过不知道有没有美女。男人活着无谓是为色权利三样东西,男人看武侠小说是为什么,除了这武侠小说内容精彩之外,美女可是占很大作用的。
你们看看为什么古小龙、戊小戟他们写的小说不比金镛的差为什么没有金镛那么出名,就是他们的小说美女没金镛的小说美女多,描述的美女也没有金镛的美女生动、灵性(什么小龙女、王语嫣、黄蓉等)让人刻骨铭心。
人家金镛可是看着夏小梦、林小黛这些电影美女来描述武林美女的,不是古小龙那些作家凭空想象出来的美女能比的。
金镛看完诛仙前二十章小说后,深深地呼了一口气,仙侠小说,里面内容胸罗万象,笔挟千钧,玄想超妙,光怪陆离,比他的武侠小说吸引人多了。
他紧紧地盯着梁锦灵,想挖开他的脑袋,他脑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那么有才华,写小说能从武侠一度跨越到仙侠的境界。
“灵仔,你这部小说诛仙写得很好,我估计不比民国还珠楼主李善基的那部蜀山剑侠传差,我不得不承认你真的是天才。不文沾收了个好弟子啊。”金镛感叹地说。
在去广播道佳艺电视台的路上,魏秋华双手震抖地拿着手里的那张一百多万的支票,这一百多万,正是梁锦灵在明报连载寻秦记的报酬,还不算出版费呢。
天啊,她长那么大还未真的见过一百万呢,现在竟然有一百多万在她手里捧着,真是不可思议“呜呜呜。灵哥哥,你插一下我,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啊”魏秋华捧着支票,不敢相信。
梁锦灵看了看被吓坏魏秋华,一脸无语,才一百多万而已,用的着那么夸张啊。
(谢谢老看官们的打赏,谢谢陈19、浅色的深夜、荒宇星辰的打赏,啊,我这小白文都有编剧找我签约,十分意外。收藏破95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