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撵是要路过长安门的,便在此刻,看见一幅令自己咬牙的画面。那个不知在自己梦中出现过多少次的面庞,如今正和霍云瑾举止亲密。
安平紧紧攥着双手,手臂上的青筋也微微可见,前日刚修好的指甲深深地陷进柔嫩细腻的手掌,有鲜血缓缓流出,滴落在安平大红的裙摆上,瞬间消失不见。
一旁的蔡雅顺着安平的目光也看到了远处的两人,道:“公主,要不要我去把她们赶走?”
安平目光定定地看着前方,咬着牙一字一顿道:“长安门,我待得,难道旁人就待不得吗?我慕郦君,这点气量还有。回宫。”
回到寝殿,采萍立马去请了医女来为安平处理伤口。安平平日里是最怕疼的,而这次,任医女上药包扎,安平也没有喊过一声痛,更没有像往常般打骂。
医女战战兢兢的包扎好,抹了抹额上的汗,行礼退下了。
蔡雅提起小炉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双手置于安平面前:“公主,喝杯茶吧。”
安平用刚刚包扎的那只手握住茶杯,越捏越紧,忽的将茶杯狠狠的摔在地上,一声脆响,小小的瓷片便四散开来。洁白的纱布上又渗出斑斑血迹。
殿中的宫女听见声响,慌忙跪了一地,半晌,安平缓缓说道:“霍云瑾,真是不可原谅。”
蔡雅又倒了一杯茶,置于安平面前,道:“敢觊觎公主心仪的人,自然是万死也不为过。”
安平吃惊的看向她,冷笑了一声,道:“你竟敢妄猜本公主有心仪的人,就凭我刚刚看了彦胥一眼吗?”
蔡雅摇摇头:“公主,青邑谁人不知,彦胥彦公子的马,是他游历时,自己降服的野马,名曰俊风。”
安平眼中的吃惊更甚,不死心的问道:“那又如何?”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公主向来不是爱马之人,可对陛下送您的马却格外爱惜,”蔡雅轻轻抿了一口茶,掩饰心中的不安,“容我大胆一猜,这份爱惜不是因为是陛下所赐,亦不是因为是进贡的良马,而是因为,马儿的名字叫御风。”
安平瞪大了眼睛,没有想到平日里温吞懦弱的蔡雅,竟然能看出自己的心思。
看见安平的神情,蔡雅知道自己这个赌是博对了,接着说道:“俊风,御风,该是天生一对的,不是吗?”
安平哼笑了几声,道:“没有想到,你还有这样细腻的心思,看来过去,是我看错你了,你的脑袋还是有用处的。”
蔡雅起身行礼:“有无用处,都是为公主所用。”
蔡雅虽说是当今皇后的内侄,皇后也有意用她的婚姻助蔡家不至于败落,但蔡雅心里明白,只要皇后一去,蔡家就什么也不是。安平是自己名义上的表妹,却从来没有把自己当成过姐妹。
所以要得到自己想要的,靠他人终归是不现实,只有自己抓在手里的才真正可靠。
安平心仪彦胥这件事,自己早便看出来了,日日与安平相处,看的自然比旁人更细致。自己赌这件事在安平心中的地位,她堵赢了,这件事便是一个楔子,一个能让自己飞黄腾达的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