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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私底下请了不少名医,没人看得出是怎么回事,做ct扫描也不见骨骼变化的痕迹。另外就是,性格也像变了个人似的…天泽明明从小就热爱自然,一直想着有朝一日做个自然学者,无心从商,也不想接手家族企业……”
乔平扬听着点了点头,“我猜容貌和性格变化后,李天泽愿意接管家业了,李老爷子应该是喜上眉梢,也不管其中蹊跷就把这事情瞒了下来吧。”
容貌变了,把他的脸藏起来就好。嫡出大公子肯接管家业且能力出众,定是让李老爷子觉得脸上有光罢。如今却可能因当初自己没有追究,让心尖上的大儿子掉了一魂一魄,昏睡不醒,如告诉他实情,不知李老爷子心中是否会徒增悔恨。
李跃和李天熠以沉默回应了乔平扬的猜测。
问答至此,乔平扬心中已有所定夺,要求李跃带他参观李宅的花园,以及李天泽未变化前最爱逛的几个地方。相信定能有所收获。
三天后。
赶在截稿日搞定了书评的乔千语终于有时间搭理她可怜的小叔。平日里柔顺披在背后的一头墨黑长发被她束成了高高的马尾,又干练又精神。这是她捉妖时的固定造型,头发不会碍手碍脚,念起心诀来马尾随风飘扬还特别帅气。在全身镜前陶醉了两秒,乔千语抄起八卦镜扔进包里就匆匆出门了。
在出租车上乔千语再次确认了小叔给她发的几条短信,分别是:
第一条:稿子完了来轻水路最北端的李宅
第二条:快点儿!躺着那货快撑不住了!一脚去了可捞不到钱
第三条:还没好啊??早说了你就不适合搞什么文学工作,还是来跟着小叔发财致富吧
“………”额头不自觉地爆出几条青筋,乔千语赶紧做深呼吸抚平心绪,以免气急攻心把手机屏幕捏碎。
忍着一腔怒火拨通了乔平扬电话,那端几乎又是秒接,“小语儿!就知道你不会忘记来帮小叔的。”
乔千语嗤了一声,不屑地说:“突然想起来编辑部今天找我去洽谈下个月专栏的事情,来不了了啊,你一个人加油吧。”
“…………小语儿,小叔错了,小叔不该说你没有文学细胞。”
“啊,是嘛。还有呢?”
“……你来,小叔给你介绍个大帅哥。”
“谁稀罕!”乔千语翻个白眼,不想再和幼稚的小叔继续扯皮,“我现在过来。”
李宅本家主花园里,偌大的锦鲤池边矗立着三三两两几个人影。
乔平扬叼着烟蹲在池边,手里是问管家要来的吐司片,有一下没一下的揪成小片儿扔进池里,引得锦鲤争食抢饵,好不热闹。
李跃和李天熠也站在一边,时不时交谈几句。
不一会儿管家领着一位马尾高高,踩着皮靴的漂亮姑娘。通报了一声“乔小姐来了”便自顾自退下了。
乔平扬手里的吐司片越揪越小,最后索性全部扔进池里,拍拍屁股站起身笑脸相迎。
“小语儿可算来了。来,认识一下,这是我们乔氏第十九代,乔千语千金大小姐。”
乔千语和李跃、李天熠一一握手,嘴里却条件反射般地反驳道“我可还没答应接手呢。”
李跃偶尔会出入乔家院,所以其实与乔千语有过几面之缘,只是不知原来这个看起来完全是二十一世纪新时代女性的乔千语,竟然也会,“捉妖”?
李天熠倒是见了乔千语之后眼睛就移不开了。乔千语虽然脸蛋算是小巧精致,但要说是多顶级的美人,那绝对算不上,可就是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凛凛之气,让她看起来像朵长在白雪皑皑的长白山尖的高岭之花,有种神秘的吸引力。
“具体情况?”被盯得有些不自在的乔千语提起正事,准备早点收拾早点结束,编辑部有人约了洽谈是真的,只不过约在晚上。
乔平扬抬了抬下巴,示意她看水池中央。
锦鲤池的中央是一片已经过季正要凋零的水芙蓉,其中唯有一朵,开得风头正好,硕大的花朵颜色艳丽,叶片也都水绿水绿,美到至极。
“李家大公子掉了一魂一魄,怕是跟这株水芙蓉脱不了干系。”乔平扬说着掐灭烟头,装进随身携带的烟灰盒中。“据李家老佣人回忆,这一池水芙蓉在建宅时就有了,当时顺势将池塘围了起来修建成锦鲤池,至今少说两百来年。花开甚好,有一株甚至一年四季盛开不谢。李家人都把这个当做好彩头,悉心照顾至今。”
“乔老师,所以是这芙蓉有古怪吗?”李天熠努力顺着乔平扬的思路往下思考。
乔平扬点头。
乔千语用指尖拂过额头,开了天眼。
只见那唯一盛开的一株水芙蓉上盘绕着赤红色的妖气,一丝丝的从根冒起,缠住每一片枝叶,蛛网般覆盖住了整株植物。
“这水芙蓉很有灵性,两百年来怕是没闲着,确实已修炼成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