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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想往哪里蹦,谁知道人家是不是这栋别墅主人的朋友。
为了新闻,媒体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啧,百密一疏。
“那个记者呢?”
顾云开其实知道记者被抓到警/察/局里的可能性很小,可是让这种人逍遥法外又实在格外来气,脸色都有些铁青了起来。侵犯隐私权在律法上看着漂亮,实际上真对演员甚至明星起的保护作用却不大,因为媒体有道免死金牌,就是公民知情权……
真是见鬼了,知名演员跟什么人结婚跟社会和公民的切身利益有什么关系吗?
可这世道就是这么蛮不讲理。
任渊淡淡道:“当然是把他们扭送进局子了,我在里面刚好有几个认识的老朋友,找工作帮不上忙,可面子还是会给一些的。那几个记者叫嚣着很快就能出去的时候,我跟他们谈了谈,都认为按照这种蔑视帝国法律跟侵犯他人隐私权,试图盗窃的行为,让他们多坐几天还是够的。”
顾云开在心里小小的为任渊鼓起了掌,面上还是不动声色。
难怪了,有脾气的人未必有本事,可有本事的人果然都有点脾气,没看出来啊,任渊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不,这个说法不太友善,应该说没想到一向沉默寡言的任渊居然是把金刚钻。
不过欣赏归欣赏,搬家的事也是时候提上行程了。
任渊把顾云开送到了别墅后就直接开走了,顾见月在工作室给他准备了个房间休息,不过任渊还是常年住在自己的安全屋里,那个地方很小,但是对任渊来讲更熟悉也更安全,他不习惯工作室的新房间,太空旷,而且难以隐藏,不过工作室的那间卧室他也经常拿来午休,并没有浪费。
毕竟他不光是顾云开一个人的司机,也是顾见月的,而且得随叫随到,这让任渊大多时候都不怎么忙,所以他也不太懂监视顾云开兄妹的意义在哪里。
任渊也监视过不少目标,顾家兄妹差不多是他生命里最简单的一对目标,顾云开喜欢演戏,除了本职工作就是宅在家里,习惯晨跑锻炼,偶尔去健身房跟高消费商场,是个非常有节制且有计划的男人;顾见月的人际关系说起来复杂,其实更简单,她偶尔会跟一名叫菲尼的女经纪人出去喝茶,大学的同学几乎全都断了联系,定时跟男友见面,更多时候专注于工作跟各种酒会,有利益交往,但没有特别亲近的。
工作狂难道也是遗传基因?
每个任务都有等级,多数监视情报会被转交到莫娜手里,有必要的才会给简默查看。但顾云开是特例,尽管他完全不危害社会,也造不成什么巨大影响,却属于最高一级,在任渊执行过的潜入跟监视任务里,顾云开是他唯一能跟简默直接汇报情报的任务对象,也是最轻松跟最摸不着头脑的一位。
任渊联系简默的时候,对方正在书房里吃曲奇,早先任渊还不太习惯,不过这会儿已经能很淡定自若的看着自己的顶级上司忙里偷闲吃点小零食了。这其实也证明了简默对这个任务并不怎么上心,最起码是在简默的概念里,这个任务不等于工作。
按照日常汇报完之后,任渊当然不可能像是小说跟电视剧里说的那样每一分每一秒都细致的记录下来,连顾云开中午吃了一块板栗糕这种小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不过像是晚上跟向轩吃饭这种事还是要报告的。
总而言之就是一天之内需要注意的事情,或者是顾云开突然反常的行为(比如没有晨跑),这些方面提一提。
“目标已经确认对公众无害。”任渊犹豫了下问道,“顾云开也不是张博士那样的特殊型人物,是否应该取消保护任务。”
更何况这也实在是太浪费彼此之间的时间了,任渊为简默工作过很长一段时间,知道这位先生究竟有多么忙碌。如果有聆听这些鸡皮蒜末的小事功夫,可以足够简默简短的休息十几分钟。
简默在办公转椅上微微侧过头来看着摄像头,他挑眉道:“我说过这是个私人任务。”
没错,这是个简默的私人任务。
任渊本来以为它意味着挑战性,毕竟简默是活生生的当代传奇,他骁勇善战,叱咤风云,操/控手中的权势,在群众之中名望极高,几乎无所不能……
他的私人任务当然只有最优秀也最忠诚的心腹特工才能接到。
所以任渊才会不明白为什么任务只是单纯的监视并且保护顾云开,任务目标安全无害的完全不像是打算明天就去炸掉某些象征性的建筑大楼,也没有什么反社会人格,友善和平,热心公益,前不久还参加了冰桶挑战这个月底打算去慈善拍卖活动。
他就只是一个平凡无奇的电影明星,长了张漂亮的脸蛋,勤奋刻苦,在自己的人生上努力前进,生活乏善可陈。
任渊连辞职借口都已经想到七十九个理由了。
“我知道你在怀疑什么,也许你觉得我老糊涂了,浪费一个精英特工的时间在这儿给一个明星当保姆,派你去任何地方你都能独立解决任何一项重大危机。”简默拍了拍手,微笑道,“你已经为我工作许多年了,我不缺乏能独立完成任务的优秀属下,但可以令我推心置腹的可没几个。”
任渊听出了言下之意,几乎有些受宠若惊了,他结结巴巴的说道:“这……这,这实在是我……我的荣幸。”
简默和善道:“这是个私人任务,他关系到我的家人。你还没有成家,你不知道家庭对一个男人的重要性,我还需要什么呢,钱财跟权力到一定程度都不会再有任何意义,世界上任何一样珍宝都远比不上我侄子对我的重要性。当然,我那个侄子只是普通的音乐家,他对世界而言,并不比任何一个人珍贵,也不比任何一个人卑贱,可在我的心里,他独一无二。”
“我不在乎他喜欢什么人,哪怕顾云开是个脱衣舞娘,我也不会为此鄙夷他。”简默遍布沧桑而俊朗的面孔几乎泛着一种神圣的光辉,他动情的说道,“我只想确定我的侄子不会在这段感情里受伤,我已为国家奉献了不少,错过了他的前半生,起码我能在有生之年好好的保护他。”
任渊看起来被上司难得的真情流露震撼到了,他刚毅的面孔倏然严肃起来,近乎悲壮的向简默许诺绝对会继续执行任务下去。
通话刚一结束,摄像头掐灭了信号,简默立刻翻脸露出了无聊的表情来,乌苏就坐在背面,看都不用看就能猜到那个倒霉特工铁定被煽动的忠诚不二,他仔细打量了简默的表情,始终没在那张面容上找出半分愧疚跟心虚来。
“我真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看到你脸红的模样。”乌苏忍不住说道,“或者是你学会羞愧的那一日。”
“到那个时候,这个位置就得换个人坐了。”
简默烤起了棉花糖来。
……
简远经常会带简修瑾出门走走。
人不能总是闷在家里,不光是简修瑾需要多接触外界,就连简远自己也不喜欢一直呆在同一个地方。他总是耐不住性子,除非是创作的时候,一旦歇下来,满脑子跳动的灵感就迫切的催促着他四处走走,找到能让他们同时为之一振的事物。
所以简远喜欢公园,公园里什么人都有,在长椅上将就着熟睡一夜的流浪汉、对花花草草感到异常兴奋的小孩子、掩不住疲惫却无所事事的大人……还有漂亮的景物跟设施,公园是个小小的自然观赏区,在草地上可以偶尔准备些野餐所需的东西,开开心心的度过一个美满的下午茶。
简修瑾喜欢画人们。
不过简修瑾并不喜欢任何一个人,也无意像是简远那样去猜测每个人的喜怒哀乐,想象那些愉快动人的场景,只是单纯因为画这些人显然不那么需要他那么努力的去思考跟想象,把眼睛看到的全都画下来就足够了,这种绘画方式让简修瑾觉得很轻松。
简远有个账号,没什么人关注,他每天都往上面发自己跟简修瑾的每日练习,后者越来越进步,而他……他已经开始考虑放弃是否更需要勇气了。
通常情况下,他们会根据简修瑾当天的心情跟身体状况去远近不同的地方写生,不过由于简远之前跟有位老先生有了约定,所以这一天两个人还是去了白鹭公园。
简远并不讨厌结识陌生人,他与绝大多数不擅长交涉且安于自己现今关系圈的人不同,乐于探讨截然不同的思想,聆听非比寻常的经历,去观察每个人身上与众不同的闪光点,诚然有些人认为他的友好是轻浮且率性,并不成熟的行为,不过简远自己倒觉得无所谓。
他喜欢以善意去面对这个世界,假如世界要以痛吻他,那也不是这份善意的错。
许多人总是会难以支撑下去,他们有太多的理由畏头畏尾,因而逐渐变得冷漠与防备,好避免自己再受伤。可简远却无所畏惧,他不在乎被人刺伤,却害怕自己终究会将这份热情冷却,假如他不再对任何人,或者是对生命抱有这样的热爱,创作就会变得艰难痛苦起来。
他喜欢创作那些欢快幸福的曲子,悲伤的……太沉重了。
有时候简远自然也会觉得自己傻乎乎的,没头没脑的往上撞,不过世界终究还是对他宽容无比的,起码赠予了顾云开进入他的生命。
如果简远也是那样的冷漠且防备,他与顾云开就永远无法产生交集。
这么想想,任何坏的事情,也必然会有好的一面。
而这位老先生,也是一个美妙的意外。
简远差不多已经放弃作画了,他在这上面实在没有任何天赋,之前几次跟简修瑾一起出门,都带的是吉他而不是画具。简修瑾画画的时候,简远偶尔会弹弹吉他,改改自己新写的曲子,只不过创作没往常那么流畅,大概是最近始终没有灵感的缘故。
老先生总是会默默的来听一会儿,神色忧愁,有时候简远跟他搭话,他也不理会,大概是简远太过锲而不舍的和善态度慢慢软化了老人家的防备,直到最近两人才说上话。
而简远也才得知对方的名字:史密斯。
史密斯先生是一位神秘的老人家,他有很高的修养,绝佳的艺术品位,对乐器方面也多多少少有些造诣,还擅长油画,热爱电影,就只是没有活力。简远跟他聊天的时候就意识到了,这位老人家总是陷入无端的沉默,像是无话可说,又像是觉得没有什么继续说下去的意义。
许多对话也就突然的中止了。
不过简远还是很喜欢跟史密斯先生聊天,他把这位老人当做一位离群索居,性格怪异的欣赏者,因为史密斯总是有很多新奇古怪的想法,他们俩坐在一起说话,就好像是两种思想触碰到迸发出了火花。
简远想创作出能征/服这位挑剔听众的曲子。
今天史密斯先生来晚了一些,他像棵毫无生气的木头一样坐在了简远的野餐布上,静静地看着简修瑾不停的画着简远的脸,忽然开了口:“你干过什么荒谬的事情吗?”
“为了告白当天订了机票,大半夜的跑到心上人家门口算吗?”
简远忍不住大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整齐齐的白牙,他挠了挠自己的脑袋,又坚定的说道:“不过我觉得这是我这辈子最荒谬又最庆幸的一件事了。”
史密斯先生很矜持的微微笑了笑,他不常显得忧郁,更多时候是一位体面优雅的绅士,就只是有时候总会让对话陷入尴尬窘迫的情况,比如这个时候,好像他的注意力突然转移到了其他地方上一样。
“那挺好的。”史密斯先生近乎敷衍的说道,“我的人生可太荒谬了。”
简修瑾忽然抬起了头,简远这才注意到他画完了,男孩歪过头,呆板的眼神直直的注视着史密斯先生,他重复了一次:“荒谬?”
那声音平静得毫无任何感情的起伏,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冒犯了。
不过史密斯看起来没那么在乎,他伸出手揉了揉简修瑾的脑袋,平静道:“是啊,我从没做成功过一件快乐的事,追逐梦想失败,无论多努力都不能成功,正常人会放弃梦想去过更好的人生。可我不一样,我在我不喜欢的领域里获得成功,人们为了那些我不喜欢的东西围绕我,尊敬我,可却对我努力尝试的那些嗤之以鼻。”
“我是个失败者,没有什么成功的地方。”
“只是人们习惯用金钱跟地位去定位一个人是否成功了。”
“所以我就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