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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充足的处理球时间,以便他们能够调整步伐继续盘带。
现在我们管这种球叫做大范围转移,在远古时期的2-3-5阵型中,球队的两翼各设有一名边锋,这样以来球队的进攻自然不会缺乏宽度。
当时这种踢法类似于你和一只让你很烦的狗在玩取物游戏——你奋力将球踢得很远很远,然后看着对方后卫气喘吁吁地追那只皮球。
安德鲁·威尔逊是20世纪初的苏格兰国脚,司职左内锋,他是谢菲尔德星期三的出场纪录保持者和进球纪录保持者,他说:“如果你大脚将球传给我,对方后卫们会无所适从,因为他们擅长限制持球的进攻队员,但是当他们面对这些从天而降的传球时常常会手足无措。”
传中就是这种战术的必要表现形式之一。在1888年的足总杯决赛中,西布罗姆维奇出人意料地战胜了夺冠热门普雷斯顿,当时他们依靠的就是这种“长传球战术”。而边锋伊恩·巴塞特发挥出色。
值得一提的是,和巴塞特同时代的边锋们都习惯于闷头带球到角球区然后送出传中,但巴塞特却有着更加独特的见解,他认为边锋应该快速插上,赶在防守球员落位之前送出准确而快速的传中球会更有威胁。
如今,边锋高速前插,在防守球员面对本方球门回追时送出传中的套路已经司空见惯了。
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传中球打法。在维多利亚时代,有些人甚至希望禁止头球,当谢菲尔德于1875年卯足了劲个前锋喂球砸头球时,人们看到的并不是这种战术有多么厉害,而是滑稽。
50年后,足球战术改革的先驱赫伯特·查普曼在哈斯菲尔德和阿森纳都取得了成功,在他的战术板上,传中球的比重大幅下降,不过他成功的前提是拥有像阿莱士·詹姆斯这样的足球史上第一位伟大的10号球员(这位是苏格兰内锋詹姆斯,不是那个搞摇滚的)。
但是英格兰却深深地爱上了传中球,即使英伦三岛以外足球战术领域的革新日新月异,但这些执着的岛民还是难忘初心。
在上世纪的40、50年代,传统边锋在英格兰大行其道,涌现出了斯坦利·马修斯和汤姆·芬尼等边路大神,然而对于边锋的一味追求同时给球员遴选造成了错误的导向,明星边锋们持宠而娇,其他位置上的球员却怀才不遇,原本的优势转变成了劣势。
英格兰队在1950年世界杯上发挥不佳,而在1953年他们又在主场负于东欧铁骑匈牙利,对于这一连串的溃败,马修斯居然说:“我认为球队的实力应该归结于主教练赛前的战术布置不当……(作为教练),你不能告诉球星应该怎么踢球。”
看见了吧,输了比赛,不是我的问题。
PS:这部分可能有书友说比较水,作者君表示,希望借助本书,在欧洲杯期间,向一些足球爱好者(主要是新人)科普下足球的一些有趣的知识。穿插这些的时候都不是无缘无故的,都是结合比赛的情况。请耐心一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