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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祸,我刚才说的都是吹牛,这件事和我半点关系都没有。”
“这小子说的应该没错。”骆青说道:“他爹原本是个小混混,到了三十几岁还穷得没饭吃,只因妹子嫁给了城守黄延年做小妾,才被提拔到西城校尉,单凭他,还没有那个本事说动黄延年为其出头。”她心里虽然恨极了胡良,却终究心软,不忍心看着他在自己面前送命,这时居然出言为之作证。
雷烈深吸了一口气,眼睛却眯成了一条细缝。黄沙城地处要冲,官员们夹带货物走私算不得什么稀奇事,但为了一己之私居然残害同僚,只凭着这一点,就绝对足以让黄延年掉脑袋甚至诛灭九族。
但如果只是这样也还罢了,毕竟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哪个世界都少不了,关键在于其竟敢勾结沙匪——在西疆,这绝对是个狗听了都嫌臭的名字。俗话讲盗亦有道,但这些沙匪却连最基本的原则都没有,烧杀掳掠,坏事做尽,不管是蛮族还是西疆的百姓,无不对其恨之入骨,雷烈这些年除了和西疆蛮族拼杀之外,也没少参加剿匪,光是亲手斩杀的匪盗就有数百人。
“骆姑娘,你可知道虎口峡在什么地方?”一掌再度将胡良拍晕,雷烈转过身问道,骆青却不禁大感为难:她一个大姑娘家,虽然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除了父母双亡后,带着弟弟从内地到西疆投亲,还真没出过远门,对黄沙城周边的情况知之甚少。
“我知道,”虎头这时已经收拾完东西走了出来,刚好听到雷烈的问,大声说道:“那是大约在城北百里的一处山谷,地势极为险峻,因为两边崖壁陡峭,乱石丛生,如同虎口中的獠牙而得名,去年云大叔还带我到哪里打过猎。”
“好,这次我们要去那里从沙匪手上救下云大叔,需要你带路,你害不害怕?”
“不怕!”虎头斩钉截铁地回答。
骆青住在南城,而胡良在西城,以他的纨绔性子,当然不可能走来,一行十几匹健马,全都被拴在了巷子口,这时却是便宜了骆青姐弟。两个人骑着马穿街过巷,从就近的南门出了城——守南门的士卒,正是南城校尉的手下,对于自己顶头上司的两个晚辈自然相当熟悉,连盘问都没有就放了行。等到出了城,俩姐弟便策马扬鞭,以最快的度绕过黄沙城外墙,向着虎口峡方向驰去,从始至终,雷烈却是始终徒步跟随。
雷烈这样做,也是迫不得已。自从魂意合一后,他的身体就无时无刻不在散着某种威压,对人来说也许还没什么,但普通的战马甚至不等他靠近三尺之内就会瘫软在地,偌大个锐士营,居然没有一匹吗敢让他骑在背上。这些年他征战沙场,全都靠的是步行,要不是自身功力达到战罡境,而且耐力过人,早已被同伴甩下多少回了。
大秦尚武成风,骆青姐弟的骑术都颇为高明,一路疾驰,却始终无法落下雷烈。西疆的健马不以度见长,却胜在耐性长久,可以连续奔跑一天一夜,在姐弟两人毫不顾惜地催动下,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已经接近了目的地。
“再往前走就是虎口峡,”虎头指着远处黑漆漆的大峡谷说道:“云大叔当年就是带着我从这里进入的,但为什么峡谷里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