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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守晚上回来时候买了一尾鱼,两块豆腐,用草叶子包好提着往家走,大老远就看见阿绯蹲门口上,双手捧腮,不时地摇晃着头,活像只小狗。

    阿绯有一双乌溜溜大眼睛,水灵灵地格外漂亮,她眼神又好,清楚地望见宋守提着一条鱼,随着他走动,鱼尾薄暮之中打了个晃,竟有那么几分撩人。

    阿绯同那条鱼一见钟情,口水顿时就先涌了出来,从原地跳起来扯着嗓子叫:“相公相公!”卯足了劲地跑上去,先抱着宋守亲了一下,然后注意力就全转到他手中那尾鱼上去了。

    “相公,这鱼真肥!”阿绯垂涎三尺。

    宋守听出了明显咽口水声音,阿绯看着鱼时候眼神格外不同,有点像那以强抢民女为乐恶少看见如花似玉良家女子,那种恨不得一口吞掉感觉如出一辙。

    不过宋守觉得阿绯前生一定是只猫,对鱼总是情有独钟,不管是什么种类鱼,她见了总会眉开眼笑口水横流。

    宋守道:“我特意嘱咐了卖鱼小哥儿,留了这条肥,娘子,你想吃红烧还是清蒸?”

    阿绯皱起眉,觉得这个问题很棘手,实让她难以选择,从路上一直走到门口,阿绯才期期艾艾问道:“相公,可不可以一半红烧,一半清蒸?”

    宋守似笑非笑地望着她:“不过我记得前日你说要吃油煎。”

    阿绯口水又涌出来,抓耳挠腮地懊悔:“是啊,我居然忘了,油煎好像也不错……”

    宋守敲了一下她头:“这鱼是鲜打上来,又太肥了……清蒸好,明天再吃红烧。”

    “也好也好,那就明天再吃红烧啊。”有人替自己选择了,阿绯立刻举手同意,又带点希冀地望着宋守,把“红烧”两字咬重重地,生怕他忘了。

    宋守看着她眼神,声音柔和下来:“知道了……后天再买鲫鱼,给你油煎了吃好吗?”

    “好!”阿绯立刻意气风发答应,眼神又闪闪发亮。

    宋守看着这双眸子,就好像看到了漫天星光。

    宋守提着鱼进了厨下,见中午留着零嘴果真都被清扫一空了,宋守不知道是该为自己精进厨艺表示得意好呢,还是为阿绯饭量表示担忧。

    阿绯亦步亦趋地跟进来:“相公,油炸小鱼很好吃,明天你再给我做点好不好?”

    宋守笑着摇头:“好,只不过别一口气吃太多,一刻钟吃一条,还要记得喝水,不然会嗓子疼。”

    “我知道,我当然照做了。”阿绯答应,大眼睛闪烁,明显带几分心虚。

    宋守只扫一眼就看得极清楚,却不说破:“听话就好,那我明天再给你炸,你早上起来就能吃了。”

    阿绯欢喜雀跃,宋守身边转来转去:“相公你对我真好。”如果她是小狗,这一刻尾巴就会摇成一个风车。

    宋守正摆布那条鱼,鱼路上就已经往生极乐,但是杀鱼样子仍旧不免有些凶残,飞鳞溅血,不忍卒读。

    宋守便道:“记得我对你好就行了……去洗手吧,乖乖坐着,一会儿就能吃了。”

    阿绯嘻嘻笑着,凑过来宋守脸颊上亲了下,就跑了出去。

    宋守回头望着阿绯身影消失门口,嘴角带着笑,眼中却透出几分落寞。

    妙村人都知道宋守是个绝世好男人,生得高大英俊,——通常长得不错男人都很有草包嫌疑,但宋守不同,宋守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又能干又顾家,还很疼自家娘子。

    但这样绝世好男人娘子,偏是个好吃懒做,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还有点呆,唯一优点是很能吃也很会吃,非要再说一点好处,那就是长得不算难看。

    妙村人提到阿绯,通常都会说“宋守那个绣花枕头呆娘子”,不过阿绯脾气有些古怪,不管听到什么样话都是一脸无所谓表情。

    唯一能惹她发火似乎只有两件事:第一是吃不饱,第二是没吃到好东西。

    宋守张员外家里做事,起初只是当帮佣,渐渐地张员外发现宋守是个人才,居然识字,还很会算账。

    彼时张员外正愁没个可靠地人管账,忽然发现宋守这颗沙砾中金子,先不忙发掘,只用了个旧伎俩,——故意丢了一锭银子后院宋守必经路上。

    这一招张员外用过数次,手法娴熟,经验丰富:通常见了银子人都是以令人咋舌速度捡起来揣了就走,被捉住了还要抵死不认,但是宋守不同。

    宋守瞅了几眼那金子,便大声叫道:“谁金子丢了?”

    然后就一脸忠实诚恳状去向丫鬟求救,光明磊落笨头笨脑毫无私吞掉意图。

    张员外躲假山后面笑得鱼尾纹游动,却不知宋守心里相当鄙视:这手法老土已经很难用言语形容,但是自己偏还要捧这个场。

    宋守不得不争取这个条件好点机会,因为他要赚钱养阿绯,他娘子。

    尤其是当看到阿绯吃着他买回来鲜点心眉开眼笑时候,宋守望着那个笑容,隐约觉得张员外肯用那么老土手法来选人手,其实也可以算是另一种意义上传统美德考验跟延续,这样想来,张员外那土财主样貌也变得和蔼可亲起来。

    妙村人都以为阿绯是走了大运才嫁给宋守。

    可是谁也不知道:阿绯曾经是他痴痴看了十六年梦,现梦里人就身边,宋守觉得老天爷总算舍得睁一睁眼了。

    他感恩戴德。

    只不过宋守早该想到,老天爷眼大概只睁开了一只。

    不然怎么会有那么一句: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不知从何时起,妙村来了一个奇装异服人,看起来非男非女,打扮很是奇特,手中习惯拿着一支笛子,他不肯说话,只会唱歌,或者用笛声说话。

    只可惜妙村是个偏僻小村子,没有人能够欣赏这种高等交流方式,但是这并不妨碍此人自娱自乐。

    阿绯坐门口等宋守回来时候,就看到这个人赤着脚吹着笛子经过。

    阿绯专心致志地坐着等宋守,只有眼睛滴溜溜乱转,好不容易看到个活物出现视线里,目光不免随着他转了一圈儿。

    阿绯端详着他身影,总觉得这人背影有几分熟悉,晃来晃去,很是飘逸,阿绯紧盯着他不放,疑心他随时都要跳起舞来。

    然而这个人笛声嘎然而止,一头栽了个狗吃~屎。

    阿绯这才知道原来他不是故意飘逸或者想要跳舞,而是饿要晕了。

    阿绯记得宋守给自己炸了很多小鱼,正巧这两天她吃得太多,喉咙有些肿,剩还搁厨房里,只不过想到要跟别人分享好吃,阿绯有些痛心疾首。

    那人地上挣扎着,用唱歌一样声调奄奄一息地招呼阿绯:“好心姑娘,能不能给我点吃……”

    阿绯严肃地看了他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似地跑回屋子,一会儿功夫她就跑回来了。

    地上那人左看右看,没看到她拿着什么,然而阿绯蹲他跟前,说道:“啊……张嘴。”表情认真,哄小孩儿一般。

    他把眼睛瞪到大才看清楚,原来阿绯手中提着一尾小鱼,说是“尾”大概有些夸张,其实用“一丝”来形容妥帖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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