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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个小时,天刚亮的时候,沈冲就听到了远处传来了爆豆般的枪声。
沈冲敢保证那枪声绝对是在城外响起来的,那枪声听着就感觉很悦耳很舒服,那是汤姆逊冲锋枪“他他他”“他他他”的声音。
这是国军的枪啊!
沈冲便想,难道是城里的74军出来找直属团了?
沈冲刚意识到这个问题时全部身心旋即就被一种巨大的喜悦感所包围所充斥了!
这倒不是因为74军来找自己了,这些年直属团的精锐们做孤胆英雄的时候绝对不少,也没过多指望友军来帮忙
他的喜悦是,咦!自己的耳朵竟然好使了!
如果不是他在长期的战斗中形成的克制自己的战斗本能,沈冲都会忘了自己现在还是在敌营之中,绝对会手舞足蹈起来!
这耳朵好使是真幸福啊!这种幸福真是最幸福的,不,不对,并不是最幸福的,这是仅次于细妹子当年亲自己第一口时的幸福啊!
远处枪声依旧,一队日军在一名日军军官的吆喝下奔着那枪声的方向就去了。
沈冲环顾四周见周围并没有日军注意到自己,于是他也拿着那个包跟着就跑去了。
只是沈冲并没有注意到,他拿包跟着跑的这一幕却是被一名日军军官远远的注意到了。
日军军官便觉得不对劲了。
为什么不对劲?
不符合常理!
人家别的士兵都是带枪去战斗的,你一个传令兵连枪都没有跟着跑过去算怎么回事?
只是那名日军军官看到这一幕时,沈冲却已经跑远了。
于是那名日军军官就命令四名士兵追上去看看怎么回事,把那个拿皮包的给我抓回来。
沈冲跑过去的时候自然在半路就“掉队”了,他也没有注意到后面还有日军士兵在追他呢。
于是他就一个人绕着圈奔那枪声响起的地方去了。
此时天色已经亮了,沈冲爬到一个山头上远远的瞄了一眼时便看到了有一伙国军官兵已是冲了出去沿着山路跑掉了。
而那伙国军官兵正是高峰他们。
沈冲自然要跟着,只是他对地形也不熟,三跟两跟就跟丢了。
其实沈冲也明白,并不是自己跟丢了,肯定是那伙国军官兵躲到什么地方去了,一定就在附近。
可是自己这身打扮该不该接着去找呢?别再74军的人再把自己当成小鬼子那汤姆逊一举再直接把自己“他他他”了!
沈冲正在路边琢磨着呢,那四名来追他的日军士兵便找到他了。
沈冲却是依旧装着自己耳朵聋了脑袋被震晕了的样子只说着语无伦次的日语和那四名日军插科打诨。
一时之间,那四名日军真的就以为自己这名同伴的脑袋肯定是被爆炸炸出毛病来了,便押着他往回走。
只是当时的那里的山路却是一条盘山路,沈冲不知道那地形,就连高峰他们也不知道。
日军士兵却是知道的,就押着沈冲沿盘山路往回走,反而看上去是正要押着沈冲离开日军似的。
结果就在高峰他们发现了来了五名日军的的时候,沈冲也动起了手来。
沈冲喊那一嗓子其实就是冒蒙(mēng)儿喊的,他也只是觉得那伙74军的人就在附近,却并没有想到他们就在自头顶上的山坡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