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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脑残的装扮
话说,刘宝和杜盛这一餐酒竟然喝成了莫逆之交,杜盛更是不管自己女儿杜薇薇和刘宝之间极度的暧昧关系,抛却很有可能的老丈人不做,偏偏和宝哥之间呼兄道弟起来。
人杜盛够意思,凸显着一个江湖大社团大佬的义气,宝哥说出去的话当然也不能是算作放屁。
所以,当第二天早上刘宝从自己的床上醒来以后,回忆起头天晚上和杜盛之间豪气冲云天的约定,顿感生命之宝贵。
虽然说按照理论上推算,去为杜盛的临阳天爱别墅群改变风水局,增强天爱别墅群南边火星的阳势是一件危险几率只有千分之四的事情,但是刘宝坐在自己的床头,被酒精胀了的打脑此时已经恢复了正常,不由的想到:谁又能保证那千分之四的灾难不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呢?
有时候,事情的理论推算和实际操作之间完全是两码事儿。
现实是现实,理论是理论,理论代替不了现实,现实却是理论最好的例证。
就拿宝哥要做的这件改变杜盛的临阳天爱别墅群风水局的事情来说吧,谁能保证那火星风水局的穴眼儿每月一次的大吸收就不在宝哥一屁股坐在了穴眼儿之上就正好开始了吸收天地日月之精华呢?
如果是那样,宝哥要在上面坐六个时辰,而只需要最多三个时辰,火星风水局的穴眼儿每月一次的大吸收就可以在吸进天地日月精华的同时将宝哥的阳气也吸的一干二净!
更玄乎的是,宝哥全身的阳气被吸尽了的话,在当时确实一点儿也看不出来,但等到二十四个时辰之后,宝哥会随时死于非命!
“宝,想什么呢?看看,看看!
……看看你这一早上就神魂颠倒的样子……”
刘宝正在一边思索一边从自己的卧室里走了出来,哪知道迎面正遇上了老妈,老妈诧异的看着宝哥的装束,不禁数落开来:“……有你这样穿衣服的吗?上身是西装小褂,下面却是休闲大裤衩子!
再看看你的鞋……”
这双皮鞋,是刘宝刚当初读了六年高中,在高三复读的第一年,高考离分数线仅仅差了三分,老妈为鼓励他的斗志而咬咬牙买的一套西装的附带品。
这套西装陪伴了宝哥前前后后一共三年的风风雨雨,直到参加了县信用银行工作之后的两个月,刘宝用两个月的工资积攒买下他人生的第二套西装之后,这一套西装和皮鞋才算是寿终正寝!
寿终正寝,也算是物尽其用,西装的袖口手边都已经磨出了狗牙交错状,内衬里饰更是被磨的油光发亮——可怜的宝哥,那个时候唯一一件能让他有点儿自信的衣服,也就是这套西装了,所以基本上穿着上身率要比那时候青春朦胧的宝哥撸管子的频率高了许多……
同样使用频率高的也就是这双皮鞋,西装配皮鞋是天经地义,所以在西装的袖口手边都被磨出了狗牙交错状的同时,皮鞋也开口大喊太累……
现在宝哥的目光就落在了这双有着见证宝哥成长史的大皮鞋身上,前端那张开的皮鞋口子里这次倒没有嘴瘪着说太累,而是将宝哥的一个大脚丫吐了出来,无声的述说着一个屌丝的无奈。
想必这么一身不伦不类的装束,是刚才刘宝在思考那些盈满了脑子里的问题的时候,不经意就套上了的——大裤衩子在床头,是休息在家的时候必然要穿了。
而西装上衣的行服,是每天出门的行头,这两样应该是大脑混沌状态下交错了时空,随手拿了来就套上的。
这倒是情有可原,但是这双能吐出大拇哥的具有革命历史意义的皮鞋,怎么会也套在了脚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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