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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x很爽,但这也只是一时的。
在安德雷莫斯带着里克逛了一圈周边黄铜龙们的领地回家后,安德雷莫斯有些犯难起来。
孩子能吃,这无疑是件好事,但钱包空空,也禁不起长久挥霍。
面对如今里克食量的日益大开,原本只能吃“软饭”
的里克,现在已经是软硬来者不拒了,安德雷莫斯觉得不能再座山吃空下去了。
他得接单赚点金币了!
不然这儿子可着实不好养啊!
“亲爱的吾友,里安罗德亲启:”
“吾友,许久不见,想说的话甚多.......但近日吾领地财力紧张......若有高额的雇佣任务.......还请帮忙关注一二.......”
安德雷莫斯操纵着法师之手,用沙漠月狼狼王尾巴毛制作的大笔沾染着墨水在纸上肆意飞舞,劲道的笔风与工整的字迹让人难以联想到此等好字,居然出自一条黄铜龙之手!
狼毫笔,安德雷莫斯十分喜欢这只笔。
原因无它,只因为这是里克送与他的第一份礼物。
又有哪位父亲会拒绝儿子的礼物呢?
比起用鸟类羽毛尾尖制成的笔,安德雷莫斯明显更加偏爱用里克送的狼毫!
因此每每需要写信之时,安德雷莫斯都会开心的拿出来。
像这类新奇的小玩意,他这富有想象力与创意的儿子还制作了不少。
作为金属龙中少数有艺术细胞的龙类,安德雷莫斯很是鼓励里克的创作与发明。
在给他的好友,赤铜龙里安罗德寄信时,安德雷莫斯也送了一支狼毫笔于其中。
赤铜龙与黄铜龙一样,他们对于艺术品的喜爱要高于金属制品的喜爱!
新奇而富有创新力的狼毫笔,毫无疑问是安德雷莫斯觉得非常值得送出的礼物!
有创意与新意,而且还有面子!
写好信,塞信封,再滴落一团红色印泥,安德雷莫斯掏出印章轻轻一盖便完成了封件,整套流程如行云流水般的艺术一样流畅丝滑。
目送着蛇人信使将信件送出龙巢后,安德雷莫斯回到弯刀峰的龙巢里。
今天,得需要让里克开始练习魔法、吐息还有飞行了!
他相信,居住于人类城市地下城的老友里安罗德要不了多久,就会给他带来好消息,因为他的消息网络一向特别灵通。
在离开龙巢之前,他得给里克安排些任务才能放心。
对于一条金属龙而言,强大的龙语魔法毫无疑问是真龙力量的象征!
而身体素质偏向金龙的黄铜龙,在体格与力量都要比起同年龄段的银龙,赤铜龙和青铜龙更加强横。
所以在给里克安排学习任务之际,安德雷莫斯选择了金龙与黄铜龙都会走的一条路子:魔武双修!
在锻炼魔法和魔力增量的同时,对身体进行近乎恐怖与极限的体能训练!
既然他已经看到了自家儿子里克从小就远超同龄龙的体质,那么把这身体练好才能不辜负龙神对于里克的恩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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